关于收取协会2023年会费的通知
2022-09-28
江西照明网

4003
各会员单位:
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于2017年7月成立,在这五年里,协会凝聚着全体会员的智慧和力量,取得了不错的发展和成绩。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,进一步发挥协会的职能,更好为会员服务,根据《关于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第二届会费标准的通知》文件,从即日起协会2023年会费收取工作已全面展开,感谢新老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。现将会费缴纳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收取时间
2022年9月22日-2022年12月31日
二、会费标准
会长单位:10000元/年 常务副会长单位:6000元/年
副会长单位:4000元/年 理事单位:1000元/年
会员单位:200元/年
三、会费缴纳方式
开户名: 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
开户行: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洪城支行
帐 号: 1431 5901 0400 02718
备注:请以单位名义通过对公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费,也可以微信付款,汇款后请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协会是广大会员的大家庭,会费是协会的主要经济来源,是协会开展服务活动的基本经费保障,望请各会员单位给予支持;
(二)协会收到会费并确认无误后,3个工作日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“江西省社会团体专用票据(电子)”。社会团体会费票据,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,可作为财务入账凭证。
联 系 人 :肖金水 18627802677
联系邮箱: 1321302058@qq.com
联系电话: 0791-86585955,19907000881
联系地址: 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888号阳光灯饰广场22 栋1 号
附件:会员享受的权益
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
2022年 9月 27日
会员享受的权益
为更好地服务会员,进一步提升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凝聚力和影响力,对遵守《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章程》、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,提供以下服务:
1、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,地方、行业发展和协会动态。
2、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、讲座、研讨会、沙龙等活动。
3、免费在协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、抖音宣传企业新产品、新理念及荣誉。
4、优先参与其他推荐、表彰和评选工作。
5、免费使用协会会议室、会客室。
6、帮助会员企业争取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扶持及优惠政策。
7、参加协会组织的调研活动,向政府反映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。
8、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直接、间接融资活动。
9、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考察和交流学习活动。
10、搭建会员合作平台。
11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
12、调解会员纠纷。
13、协会期刊宣传,内页广告会长单位10P,常务副会长单位6P,副会长单位4P,理事单位1P。
14、制作会员手册,根据各会员单位经营范围、产品和品类进行线上线下宣传推广。
本会将根据会员的需求,不断推出更富有特色的增值服务。以上服务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所有。